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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宝典!这四类难处理的票据,入账及税前扣除操作指南来了
今天,迪盛总结了财务人员容易处理失误的票据,想了解的朋友快来看看吧!
一、“不征税”的预付卡发票可以入账并税前扣除吗?
预付卡的性质不同,财务人员的处理方式不同:
如果是作为企业资产的预付卡,那么其购买或充值金额是不得税前扣除的,税务人员入账时,应将其计入“预付账款”等相关科目。
如果是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的预付卡,并且有相关的内、外凭证作为所有权转移的证明,那么可以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。
如果预付卡是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的,那么应计入“应付职工薪酬-福利费”,凭职工签字的发放明细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。
二、备注栏有金额的票据应该如何入账?
税务人员在处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时,偶尔会遇到这种情况:发票上按价税合计金额为A,但是备注栏里的总金额是B,这时应该按照哪个金额入账呢?
实际上,一般只有特定种类的发票会出现上述情况。最常见的就是保险机构开具的代扣代缴车船税发票,按照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,该发票的备注栏内容可以作为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。也就是说,税务人员应该按照金额B入账。
三、企业取得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后,应该如何入账?能否税前扣除?
一般来说,企业取得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,只能作为证明事业单位发生暂收款、代收款以及单位和内部各部门、个人之间资金往来事项的票据,不能入账也不能税前扣除。
四、会费的社会团体统一票据可以入账并税前扣除吗?
依据相关规定,社会团体收取会费收入,使用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的,可以入账并税前扣除。
关于这四类票据,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?想要了解更多税务筹划资讯,欢迎关注或联系“广州迪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”哦!我们拥有经验丰富的财税团队,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,理清旧账坏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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