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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价外费用”如何开票,有什么需要注意的?
你了解增值税“价外费用”吗?很多费用都属于价外费用,包括手续费、补贴、基金、违约金、滞纳金等,迪盛就不在这里一一列举了,大家遇到自然就能知道了!不过,“价外费用”如何开票,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呢?
一、如何开票?
一般来说,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价外费用,应该并入销售额一同开票。比如说,一次交易的销售额含税价格为113万元,适用13%税率,开票的时候,就直接选择货物对应的编码、13%的税率,不含税金额101万元,税额13.13万元。
不过需要给价外费用单独开票的情况也不算少见,这时我们应该如何选择开票编码呢?因为目前价外费用没有单独的编码,所以在开票时应依据实际情况,选择主价款编码作为价外费用的开票编码。
二、注意事项
价外费用的范围虽然很广,包括手续费、补贴、基金、集资费、返还利润、奖励费、违约金、滞纳金、延期付款利息、赔偿金、代收款项、代垫款项、包装费、包装物租金、储备费、优质费、运输装卸费等,但是以下4种费用,经常被人误以为是价外费用,其实不是!大家要注意哦:
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;
承运部门给购买方开具的运输费用发票、纳税人再将该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代垫运费产生的费用;
符合特殊条件,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;
纳税人在销售货物的同时,还因为代办保险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,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向购买方收取的车辆购置税、车辆牌照费。
最后,迪盛提醒大家一点,我们常说的“销售额”,既包括了全部价款,也包括价外费用,但是不包括销项税额。财税相关工作还有很多要注意的细节,想要了解更多资讯,欢迎关注或联系“广州迪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”哦!我们拥有经验丰富的财税团队,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,理清旧账坏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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